他居然,喜欢陆庭颂喜欢得不行了。
这才多久呢,宋嘉言适才是脸红,现在耳朵也红了,适才给脖子,脸颊抹药,他用皮筋扎着短马尾,露出的耳朵比脸皮还薄,颜色鲜艳令人无法忽视,他抬眼看陆庭颂,陆庭颂包完了,也正好看他,甫一对视,陆庭颂盯着他透着薄红的脸蛋,搓了搓指尖的残留的面粉,半晌说道:“脸这么红,发烧了?”
宋嘉言思着春呢,脑子一岔,害臊地刮了他一眼,咕哝说:“我才没发骚!”
陆庭颂对字音敏感,宋嘉言说话虽带点软糯,却也字正腔圆,听出此骚非彼烧,无奈一笑,用指腹不轻不重的刮了一下他的鼻尖:“想什么呢?姜茶又不是酒,还能给你喝晕了?还是发情期到了?”
喜欢......发骚......发情期......宋嘉言浑身烧了起来,几乎不能直视这几个字,因为他发情期确实快到了,也不知是不是这个缘故,现在看一眼陆庭颂就要心跳不止,腾地站起来,他欲盖弥彰道:“我,我去上个洗手间,你,你煮好了再叫我!”
宋嘉言一溜烟出了厨房,拍拍脸颊消热,到客厅打开电视,盘腿坐在沙发上,咔吱咔吱吃起了薯片。为了膝盖涂药方便,以及减少布料摩擦,他穿了宽松的五分裤,交叠在一起的白皙的小腿肚和脚腕上不可避免地落了一些薯片碎屑,一般操持家务的人是不想看到这种场景的,于是他便抽了两张纸巾垫上,等会儿好收拾,也不会洒落到沙发上,难以清理。
哎,他可真体贴,处处为陆庭颂着想。
馄饨很容易煮,十分钟后,陆庭颂端了锅出来,宋嘉言闻香而动,到餐桌边坐下,陆庭颂解开围裙,在他身边落座,盛了碗洒了葱花的鲜香馄饨给他:“给,你点的小馄饨出锅了。”
宋嘉言吃了一包薯片以及一瓶果汁,已经半饱了,但感觉还是很有食欲,左手拿起瓷勺,十分捧场地说:“哇,好香啊,谢谢陆叔叔。”
陆庭颂笑了笑:“吃吧,尝尝味道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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