容若从小就文不成武不就,沈长秋和周韫把前朝军政各方权势制衡处理得特好特齐全,以至于皇帝陛下嗑嗑瓜子批个阅,就瞧着海晏河清,时和岁丰。
此外,容若感觉自己运气也真的特别好,除了打小就是忠臣后备营精英人员的两个大人物,他家盛产的忠臣们除了娇弱一点,压根不玩勾心斗角贪污这一块儿,什么事儿摆明面上掰扯,掰不过就撸起袖子干一架,朝上跟小姑娘扯头花似的,下了朝过自己小日子,别提多舒坦。
反正看着这势态,就是一群人拖着容若往流芳百世名垂千古的圣君道上狂奔。
事儿别人都干了,容若每天做什么呢?看话本子,想他家丞相。
对了,他喜欢沈长秋。
也许从还是个屁颠屁颠到处刨坑的小屁孩时就喜欢,也许在太学里一群人乌央乌央上课时就喜欢,可早没发觉晚没发觉,等他当了皇帝,坐在龙椅上看着人家穿最平板的朱红官服对着他一跪一叩了,才突然迎头一棒——开窍了。
一颗青梅泡酒只需浸泡半旬就可入味,他这脑袋瓜惦记个人惦记十几二十来年,也不晓得该怎么办。
放是放不下,就只好继续喜欢着呗。
摞下手里那本《霸道丞相俏帝王》,容若深深地吐出一口气,桌上的烛火太盛,灼得他脸有点燥。
这话本子写得也太不含蓄了,都是霸道丞相了,怎么还是皇帝示的爱!
不过,如果丞相真像书里写得那样,一告白就能酱酱锵锵直接幸福地生活在一起,也不是..不能接受。
娇羞地捂住眼,容若有些害臊,又有些难过,他是不敢表白示爱的,他少年时暗戳戳地计划过一次,到底没成,最最大胆直白的年纪都没敢做的事,后来就更是不可能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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